怀化工业园区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
管 理 办 法
为了全面落实省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精神,加强市工业园区机关行政管理和环境建设,制定本办法:
一、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
组长由杨开凤
担任,副组长由袁宁泽担任,成员由许发斌、廖先家、贾德峦、杨敬东
组成,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。
二、签订耳标管理责任书
按照综合治理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每年年初,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与各委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。目标责任管理不受领导变动的影响,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。
三、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
各委(室)内出现治安问题,除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外,所在委(室)在年终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。
四、加强宣传教育
要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教育,特别是利用节假日前和结合典型事例,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,动员机关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活动,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。
五、落实安全保卫制度
(一)治安方面:一是建立出入登记制度。对于出入机关的陌生人,一律进行询问登记;二是由保安人员和门卫值班员实行2 4小时昼夜巡逻;三是重大节日安排机关干部值班;四是禁止本机关工作人员参与“六害”活动,发现一起按规定处理一起。
(二)防火方面:安装完备的防火设施,建立一支懂消防技术的义务消防队,做到召之即来,来之能战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