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化工业园区机关卫生管理办法
一、为加强对怀化工业园区机关卫生工作的领导,成立怀化工业园区机关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。组长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兼任。成员由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。
二、机关卫生实行委(室)主要领导负责制,即:各办公室、卫生区由委(室)主要负责人负责。卫生管理的好坏,直接与委(室)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挂钩,与委(室)年终考评挂钩,与文明卫生委(室)评比挂钩。
三、机关院内、办公楼内公共区域由保洁公司实行每天清扫保洁制。
四、机关办公楼和机关环境卫生实行承包。严格考核,按年度结算,一年一次签订承包合同。
五、机关院内、楼道、走廊、房顶、阳台,不准乱堆乱放、乱牵乱挂、乱贴乱画、乱扔乱倒。
六、机关卫生常年保持干净整洁,垃圾分类入箱,禁止从楼上往楼下乱丢杂物、脏物,自觉做到文明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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